中韩医生说明义务比较考察
作者:
朴顺善
关键词:
医患关系
医疗风险
说明义务
法定义务
摘要:
当前因医生未尽说明义务,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不畅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出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医生的说明义务是法定义务,中韩两国关于说明义务的主体及相对方、法律性质、内容、说明义务的免除等方面存在相同之处和差异.医生说明义务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义务,有必要借鉴韩国的经验,借助判例形式不断丰富其规则体系,以缓解我国医患矛盾紧张之问题.
上一篇: 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的经济学思考
下一篇: 论职务犯罪中自首认定问题及其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