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社科联简介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社科联,成立于1958年,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性质的部门和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各市、地、 ...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11)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导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2 > 01 >

论陈独秀与胡适五四时期伦理思想之差异

作者: 李丹丹

关键词: 陈独秀 胡适 伦理思想

摘要:

陈独秀和胡适在中国现代史上是两位极为重要也是备受争议的人物。他们一生的经历及学说,早已成为人们所关注和研究的对象,其中五四时期的思想是研究的一个热点。五四新文化运动实际上也是一场伦理革命运动,陈独秀提出伦理觉悟是“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的思想,点明了伦理革命的重要性。陈独秀和胡适五四时期的伦理思想在基本点上是一致的.但也存在着种种差别。在人性论方面,陈独秀主张“性善性恶论”,胡适主张“性无善无恶,可善可恶论”;在对待中国传统伦理方面,陈独秀主张彻底抛弃别尊卑、明贵贱的“三纲之说”,胡适则主张“一点一滴”地改良。作为五四时期的新派人物,陈独秀和胡适的伦理思想在当时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我们今天的伦理建构仍有启发意义。

上一篇:民间组织与现代民族国家之构建——1901—1949年中国工商行业性组织功能探析
下一篇:论“苦役踏车”蜕变的客观必然性——基于人类中心主义嬗变及GDP崇拜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