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中的情节认定及裁量权问题初探
作者:
王振华
关键词:
治安处罚法
违法情节
量性
摘要:
为保证《治安管理处罚法》能够有效地贯彻实施和正确执行,应当对治安处罚法中相关概念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的定义。“减轻处罚”、“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情节恶劣”、“较大”等应有明确的量的界定。治安处罚法对违法情节虽然没有作出“量性”定义,但是对违法情节较轻、较重、严重和恶劣等处罚却做了明确的规定。立法在对自由裁量权过大进行限制的同时,又对自由裁量权可能被滥用保留了空间。没有量的界限,不仅导致违法与犯罪界限模糊,而且为一些人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提供了条件。执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就不能避免。情节“量化”既便于执法者操作,也便于人民监督,有利于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
上一篇:论人格标识上财产利益的法律定性——为人格权衍生利益辩
下一篇:宪法文化价值重构的和谐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