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权法律问题探析
作者:
辛柏春
关键词:
自卫权
武力攻击
集体自卫权
单独自卫权
摘要:
自卫权是《联合国宪章》第51条赋予国家的一项自然权利,是禁止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原则下的一项合法使用武力的情形。无论是单独自卫还是集体自卫,自卫权的行使都是有条件的,其核心条件是受到“武力攻击时”,同时要遵循必要性和相称性原则,并与安理会职权相协调。为防止武力攻击而进行的预防性自卫是没有国际法根据的。自卫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如果中国受到他国武力攻击,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受到威胁时,中国当然会依据国际法行使自卫权,以武力手段保卫自身,但也要严格遵守关于自卫权的国际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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