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困企业法律风险的处置及对策——以推进破产重整制度实施为视角
作者:
任秀芳
关键词:
危困企业
破产重整
法律风险
摘要:
由于企业自身治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很多企业在国际金融危机下显得十分脆弱,几近破产;而破产重整制度的实施使危困企业风险化解,免于破产倒闭,进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作用重大。但该制度的推进是一项以法院为主导的,政府、银行、企业等多种主体参与的互动有序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整个社会掀起企业拯救的理念;在公司法、银行法、税法等部门法中提供对重整企业资金提供上的特殊规定以及税收扶持政策等制度的支持;在立法上予以完善,诸如调整重整程序级别管辖、设置集中管辖,放宽重整计划制定时间,对法院强制批准制度予以权力限制,设立专项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及官方破产管理人、引入管理人激励机制等。
上一篇:论我国期货法的调整范围
下一篇:论相对严格责任在我国环境犯罪领域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