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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社科联,成立于1958年,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性质的部门和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各市、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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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违约救济的功能分析

作者: 王春梅

关键词: 解除合同 违约救济 合同目的 违约责任方式

摘要:

在各国合同立法及合同法理论中,合同解除是制度层面的存在.但在具体合同关系中,解除合同却是行为层面的存在.无论是在比较法视野中,还是在我国立法上,行为层面的解除合同都基本上与违约及其救济相连,从而使解除合同具有了救济违约的属性.而从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看,当事人通过解除合同来救济的违约损害不仅具有一定的严重性,而且往往由此导致了合同目的不能.此时,既有的违约责任救济呈现出一定的功能障碍,需要借助于解除合同来消灭合同关系并废弃合同拘束力,救济合同目的不能.鉴于解除合同不仅具有救济违约之属性,而且在实质上发挥着违约责任的功能,我们应当认可和规定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责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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