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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社科联,成立于1958年,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性质的部门和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各市、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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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民生权利救济问题探讨

作者: 杨东升

关键词: 民生权利 行政诉讼 民生立法 给付行政 给付诉讼

摘要:

民生权利的可诉性是实现"政策性恩给"向"国家给付义务"过渡的必然条件.民生权利是社会权、社会福利权以及权利救济的集合体,公民享有的国家给付请求权基础是:透过民生立法,将宪法上的"纲领性规定"和"基本权利"具体化为受行政诉讼法保护的法益.民生权利的实现依赖于给付行政的积极作为,但是,对给付行政的司法审查及其裁判应保持一定的限度,容许行政判断余地的存在.基于民主正当性原理,对民生立法不作为或立法不充分的行为,司法审查也应保持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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