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社科联简介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社科联,成立于1958年,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性质的部门和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各市、地、 ...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14)
中文核心期刊(2011)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导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6 > 12 >

成年年龄的法律拟制

作者: 王彬

关键词: 成年年龄 法律拟制 形式合理性 实质合理性

摘要:

成年标准通过年龄来界定是法律数字化现象的重要表征,这是实现法律的形式合理性的基本要求。为避免法律数字化的僵化,劳动成年制是运用法律拟制的立法技术对形式正义的矫正。为实现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在个案中的统一,对拟制成年制的法律解释必须通过形式解释来实现该制度超越个案的抽象法律效果,并辅助以实质解释实现数字背后的价值判断。

上一篇: 年龄立法的原理与技术研究
下一篇: 饶勒斯的革命思想论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