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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社科联,成立于1958年,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性质的部门和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各市、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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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犯罪附加刑的立法完善

作者: 张波

关键词: 环境犯罪 附加刑 资格刑 环境补偿

摘要:

面对日益猖獗的环境犯罪,如何建立科学的刑事法律对策体系,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作为刑罚体系中重要的一类刑罚方法,附加刑在防治环境犯罪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完善环境犯罪附加刑过程中,应当转变思想,牢固树立“环境优先”的价值理念;确立科学的罚金刑处罚依据;增设限制或剥夺从业资格、勒令歇业整改以及强制关闭等种类的资格刑;建立责令环境犯罪分子实施对环境资源补偿治理有益行为的行为刑.通过对上述环境犯罪附加刑的完善,可以充分发挥刑罚的作用,实现刑罚目的,有效地保护环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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