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社科联简介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社科联,成立于1958年,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性质的部门和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各市、地、 ...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11)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导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2 > 02 >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辨正

作者: 丁玉翠 [1] ; 李憣 [2]

关键词: 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 刑无等级 礼有等级

摘要: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不连读,两者涉及两种不同的仪礼。因为庶人无庙,故其君、上轼庙时不必下车回避,此即“礼不下庶人”。君使臣以礼,会见大臣当以礼意而非刑意,故“刑人不在君侧”。自贾谊在《新书·阶级》中以“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对之加以阐释后,所引起的争论迄今未决。在承认“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的前提下,通过对“礼”、“刑”的外延加以限制,将之修订为“某些或某种礼不及庶人,某些或某种刑不至大夫”,这种说法在逻辑上是不通的;而据此否认“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真实存在过的制度,其观点虽有可取,但仍然存在前提性错误;“刑无等级”比“礼有等级”更专制。

上一篇: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规约”解析
下一篇:论“疑罪惟轻”原则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