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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社科联,成立于1958年,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性质的部门和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各市、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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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侵权法上的共同侵权责任探析

作者: 张荣霞

关键词: 共同侵权 共同侵权类型 共同侵权责任

摘要:

由于共同侵权行为涉及多数侵权主体,所以与单独侵权相比,其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了自己的不同之处,如加害主体的复数性、损害结果的同一性等。基于共同侵权行为的复杂性与对受害人保护的考虑,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共同侵权以类型化的方式加以规定。而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我国广义上的共同侵权行为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即:主观的共同侵权、客观的共同侵权、准共同侵权以及拟制的共同侵权。明确各种类型的共同侵权的特点、构成要件以及责任承担方式,能够使本来比较复杂的数人侵权问题变得更加明晰,这有利于司法实践中正确地认定并解决数人侵权问题。而立法的原则性特点又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完善有关共同侵权的基本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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