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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社科联,成立于1958年,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性质的部门和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各市、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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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

作者: 丁寰翔 [1] ; 陈文晖 [2]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复归社会 前科消灭

摘要:

正确理解前科消灭制度的内涵,了解域外前科消灭制度的状况,是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必要前提。我国刑事法律没有前科消灭制度之规定,但从保护和关怀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看,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非常必要,它有利于贯彻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社会矫治政策,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促使他们及早复归社会,符合国际社会未成年人司法的发展趋势;同时,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具有法律依据、主体属性依据和刑事司法政策依据。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必须完善刑事立法,明确和规范前科消灭的条件与程序,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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