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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社科联,成立于1958年,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性质的部门和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各市、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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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租赁权相关法律漏洞的补充——兼谈我国合同法及物权法相关条款的修改

作者: 翟新辉

关键词: 租赁权 债权物权化 合同法及物权法修改

摘要:

我国合同法"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及物权法有关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冲突规则,赋予了租赁权以物权特征;但合同法与物权法构建的租赁权规则体系存在明显漏洞——物权化的租赁权缺乏公示制度的配套,从而有碍交易安全和效率,也损害抵押权制度;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中其他物权化之债权以及航空器、船舶租赁却有相对完善的交易安全的制度安排。对"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政策进行法律经济分析,可以发现租赁权物权化从保护承租人的"公平"的政策考虑,需与公示公信、交易安全的"效率"的政策考虑相平衡;借鉴其他立法例,我国合同法及物权法与租赁权相关的条款应当适当修改,最终达到公平与效率目标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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