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社科联简介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黑龙江省社科联,成立于1958年,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性质的部门和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各市、地、 ...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11)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导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0 > 04 >

公共任务与国家任务

作者: 陈征 [1,2]

关键词: 公共任务 国家任务 社会自治

摘要:

公共任务不都是国家任务,一些私人主体同样可以履行公共任务。公共任务可分为不同等级,国家应根据公共任务的不同等级和具体情况选择正当的行为方式。若某一社会个体或团体有意愿且有能力完成某项公共任务,那么应当优先由社会来履行该项任务。从宪法角度讲,区分公共任务和国家任务并坚持社会自治优先原则可以使公民基本权利获得更多保障,社会文明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国家财政负担减轻,甚至腐败问题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得以解决。

上一篇:剥削、正义与共产主义——杰拉斯对马克思正义观的阐释
下一篇:新闻出版管理与新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