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政治权利的法律保护
作者:
谢非非
关键词:
残疾人
政治权利
特殊保护
摘要:
残疾人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原因,导致身体残疾或功能障碍,造成了个人生存和发展中的严重困难。与一般社会成员相比,他们有着特殊的社会需求,应该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得到体现。在我国的法制进程中,应针对现阶段法制现实中存在的残疾人政治权利得不到应有法律保护的现象,进行相应的立法完善。完善宪法实施保障制度,使违宪审查和宪法诉讼程序能够及时启动,保护和调动残疾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积极性,选举法中应体现对残疾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特殊保护,残疾人保障法中应设专章保护残疾人政治权利。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残疾人应有的政治权利,给残疾人以平等的政治地位和应有的政治参与机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上一篇:商业秘密侵权及其民事法律救济问题探讨
下一篇:女性性自主权保护的私法考察——以社会性别为视角